邪教何以發生、蔓延?邪教的本質特徵何在?當代中國面臨怎樣的邪教挑戰和反邪教形勢?
這些問題日益嚴峻地擺在了快速走向現代化、日益融入國際社會的國人的面前。對此,我們必須有高度的重視、清醒的認識和明智的抉擇。
一、邪教的發展,最前衛的就是個人邪教者
邪教在各國的發展,最前衛的就是個人邪教者。所謂個人邪教者就是只有一個人或者二、三個人所創造的新的邪教。這些個人邪教者,是以極端的個人主義所發展起來的所謂宗教。個人邪教者是在一系列的暴力事件發生之後才被發現的。
許多國家都發現有個人邪教者的暴行,個人邪教者的暴行最常見的新聞有: 拿槍掃射學校的無辜兒童,以及在地鐵站引暴炸彈,殺害無數的民眾……二十一世紀在美國發生的九一一事件,就是具有個人邪教思維的人所為。
已有無數民眾被個人邪教者殘殺。
邪教在一般人心目中印象的,多來自大眾傳播媒介的報導。邪教對社會的危害,不必細表,大家都知道了。但什麼是個人邪教者,怎樣識別個人邪教者,卻又是很多人不清楚的。
中國“邪教”一詞,初見於宋代典籍,明代開始以邪教罪名處置某些極端教派。具有代表性的邪教主要有白蓮教、弘陽教、聞香教、圓頓教、一貫道等。 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中國陸續出現了“呼喊派”、“被立王”、“主神教”、“門徒會”、“XXX”等等。這些邪教組織,有些是國外邪教勢力的滲透傳播,有些是原有的“會道門”沉渣泛起,也有新生邪教的孳生蔓延。 90年代末,我國政府嚴厲打擊邪教的違法犯罪活動,遏制了邪教組織的發展。
二、邪教的定義
對於邪教的定義,世界上並無統一的說法。但各國根據自己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歷史的不同,對於邪教都給出了不同的解釋。在西方,一般把邪教視為新興宗教中“極端的”、“破壞性的”、“瘋狂的”、“邪惡的”團體組織。
1999年10月,中國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給邪教下了明確的定義: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人心、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三、個人邪教者不易發現
許多個人邪教者往往是從網絡上得到一些反歷史、反社會、反人民的邪教思維,自己走火入魔,自己訓練自己、培養自己的各種魔念,從而成為個人邪教者的。因此,個人邪教者不易發現,可以從他們非理性地猛烈抨擊現實社會,發泄對現實社會的不滿。過激的言語,特別是反叛性質的言語中,得到一些線索。個人邪教者往往猛烈抨擊現實社會,發泄對現實社會的不滿。他們攻擊政府無能、人心敗壞、道德淪喪、戰爭不斷等等,宣揚超脫或者推翻現實社會,建立和共赴所謂的“理想王國”。有的個人邪教者甚至採取狂熱、激烈的或者以暴力的語言、暴力的手段去猛烈反擊現實社會,久而久之,思想就變成了行動。這個時候個人邪教的猙獰的真面目就暴露了。
許多個人邪教者往往是從網絡上得到一些反歷史、反社會、反人民的邪教思維,自己走火入魔,自己訓練自己的各種魔念,成為個人邪教者的。因此,個人邪教者不易發現,可以從他們非理性地猛烈抨擊現實社會攻其一點, 不及其餘的攻擊政府無能、人心敗壞、道德淪喪、戰爭不斷等等,宣揚超脫現實社會或者鼓動推翻現實社會,他們往往以個人心中的惡念,來觀察、衡量周圍思想跟他們相類似的人,二三成群,相互括噪,臭味相投.相互鼓勵,唯恐天下不亂。這是個人邪教者極有可能成為現實的新興的邪教組織,在他們作案時,他們的特點,往往以十倍的仇恨,百倍的瘋狂向不聽他們言行的善良的人們加以報復。製造一些駭人聽聞的血醒的暴力事件。因此,善良的人們要高度警惕,要將個人邪教者揭露在暴力案件發生之前,從而有效地保障社會的安全,從而拯救廣大無辜的生命。將暴力事件消滅於發生之前。
千萬警惕!千萬警惕!千萬警惕!
可以從網站的各個發貼中考察到個人邪教者的蛛絲馬跡,和可能發生之前的某些活動規律。總之,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在〝明處〞、極少數的個人邪教者的陰謀在〝暗處〞。我們要不斷地提高警覺力,察覺這些在陰暗處活動的個人邪教者,保護廣大人民群眾、保護社會,保障社會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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