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馬克思的宗教觀
2017-01-10 張茂澤
華夏文化 訂閱 2016年4期 收藏
關鍵詞:對象性 信念 信仰
坊間論馬克思的宗教觀,多以“宗教是人民的鴉片”概括。其實,馬克思的宗教觀遠非如此簡單,它有豐富深刻的思想內容。
宗教是人類文化的一部分,但宗教文化和其他文化不同。馬克思秉承文藝復興、啟蒙運動餘緒,對宗教進行科學解剖,認為宗教是顛倒的現實世界。歸根結底,是人創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創造了人。不應到宗教里找人的秘密,而應到“現實的”人類社會生產生活中找宗教的秘密。宗教作為人類文化之一,它也是人的本質的對象化,但“宗教是人的本質在幻想中的實現,因為人的本質不具有真正的現實性”(《〈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頁)。人性異化,人性在現實物質世界得不到實現,只能藉助幻想在精神世界裡實現,故宗教是現實世界的顛倒反映。因此,從人世間,從人類社會現實和歷史解釋宗教的產生、發展、演變、消亡,“到宗教的每個發展階段的現成物質世界中”(《德意志意識形態》,《全集》第三卷,第170頁,人民出版社1960年)去尋找宗教的本質,是馬克思觀察宗教的基本方法。馬克思這樣看宗教,得出幾點結論:
第一,關於“拜物教”。拜物教本指崇拜有型物體的原始宗教,馬克思藉此發明商品拜物教、貨幣拜物教、資本拜物教等概念,揭示出宗教的一般特點,即對於對象性的物的崇拜。意思是說,所有宗教崇拜的對象,如神靈,如天命,都是無奈的人們又想有奈,而藉助想象甚至幻想,將決定人命運的對象性力量進行綜合,加以人格化,然後進行崇拜。決定我們每個人命運的力量,大者如生產方式,小者如食品安全、醫療衛生服務、交通事故、地震、瘟疫等,這類力量,無論是人類社會的力量,還是自然力量,在人認識和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看來,其核心表現就是社會生產力總和。社會生產力總和,不僅是決定人類社會發展歷史階段的力量,也是決定每個人命運的力量。這是一種對象性力量,馬克思稱之為“物”。故這種崇拜也叫拜物教。
為什麼無奈的人們要對這種對象性力量進行想象甚至幻想?這是因為,無奈的人們儘管對這對象無知,也無能為力,但又想認識它,左右它,直至駕馭它。這種美好想法要完全實現,一定會落實為人們認識和改造世界的社會歷史過程。本來,在人類歷史過程中,藉助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們可以不斷把握決定自己命運的對象性力量,由少到多,由部分到整體,直到共產主義理想社會,人類在自由人的聯合體中,能夠全部駕馭社會生產力,讓外在的社會生產力成為內在的人自身的生產生活能力。這個歷史過程很漫長,但無奈的人們覺得人生短暫,他們想儘快找到答案,急切地在生前就解決現實問題。於是只能藉助想象。其想象有兩步:一是將決定我們命運的眾多力量想象為唯一力量;二是將這唯一力量進一步想象為有人格或半人格。經過想象,這種對象性力量就成為所謂的神或天命。在信仰者看來,藉助信仰、崇拜,藉助針對對象的相關宗教儀式,就可以左右這對象性力量。
正因為神或天命源於社會實踐中的力量,故人們藉此可以解釋,為什麼社會生產力越發展,宗教神靈、天命等的影響就越縮小地盤。
第二,所有神靈都是沒有實現或實現而又失去了的自我意識的幻想的對象化。在各宗教中,信仰對象或者有對象性,如外在的神靈,如基督教的創世神;或者有主體性,如上帝在我心中,就是內在的神靈。前者是關於人類對象性力量的崇拜,後者則是關於人類主體性力量的崇拜。在馬克思看來,人類所崇拜的主體性力量,無非就是人的自我意識。但這種自我意識也經過了人類的想象。想象也有兩步:一是將每個人不同的自我意識,或一個人不同時期、不同地點、不同條件下的自我意識,想象為一個自我意識,即抽象的我,如我國古代的良知。二是將這一個自我意識,再想象為具有一定人格的形象。對這種神的崇拜,實際上是對理想的自我的嚮往。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宗教信仰能夠在不解決現實問題的情況下,卻能加強信仰者的精神力量。
在信仰者心裡,外在神本來就強大;經過信仰者的想象加工,它更加強大。神之所以強大無比,是因為信仰者這樣想象,然後這樣相信;還因為信仰者本人覺得個人渺小、無力。自己越覺得渺小無力,對象就越顯得強大無比。一旦當自己跪拜下去,對象就顯得特別高大。外在神之強大,或源於信仰者的自卑;而內在神之強大,則源於信仰者的自信。僅僅有外在神的強大,並不能確保信仰者能夠把握自身的命運。外在神向內在神轉化,是宗教史發展的普遍趨勢,也是人類心理從自卑到自信的進步表現。內在神之所以強大,是因為弱小的信仰者需要這內在強大自我意識的引領,才會看到希望。對於個人,自信缺乏足夠的理性支持,會變得自負。自負是自卑虛弱的心理表現,也是歷史上某些宗教盲目排外、唯我獨尊的心理原因。
第三,每個人都有安身立命的宗教需要。宗教需要,黨中央也叫精神家園,保羅·蒂里希稱之為終極關切或終極關懷,孟子則謂之“安宅”,古人也稱為安身立命之所,即安寧和諧靜謐的精神上的家。歷史上宗教之所以能產生、發展,是因為它滿足了無知又無奈的人們普遍的宗教需要。除非社會生產力高度發達,而且在自由人的聯合體中人人自由全面發展,能駕馭高度發達的社會生產力,徹底消除無知和無奈,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否則宗教不會退出歷史舞台。
第四,人們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就意味着確立了自己的信仰或信念。信仰和信念有些微區別。有信仰的人,其所信往往是神靈,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對這種力量,無奈的人們只能仰望,甚至崇拜。在這種信仰中,理性受到限制,馬克思稱之為“粗糙的信仰”。而有信念的人,其所信一定是一種觀念,在人類思想史上往往表現為理性的思想學說。歷史上的信念又有兩種:第一種是源於形而上學,如對本體或道的信念。馬克思將它和宗教相比較,稱之為“精緻的信仰”。另外一種是源於科學的思想學說的信念,可謂科學的信念,如共產主義信念,表現了對人類理想的科學嚮往。
信仰的確立往往有直接性,即是說,信仰的確立,往往在求證不甚充分的情況下就完成了。這種求證不甚充分,並非信仰者有意如此。往往是在特殊情況下,來不及求證,這使信仰的求證被濃縮為一個很短的距離,顯得好像是直接信仰。事實上,信仰者在後來生產生活實踐中,會對所信有所疑惑,經歷求證的過程。如果能夠經受求證的考驗,則信仰愈益篤實、虔誠,成為篤信;反之,則可能動搖原有信仰,甚至改信。
信念的確立,與信念的確證往往是統一在一起的。它一定會是一個過程,一個像孔孟那樣“學而時習”而又“克己”“寡慾”的過程,一個如程朱那樣“居敬窮理互相發”的過程,古人謂之修養過程。從思想史看,對偉大思想家而言,這也是思想體系產生形成和完善的過程。而對這些思想家的門人弟子而言,這就是前賢思想的傳播和受眾逐步接受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往往呈現為先學習,學習有收穫而後確立信念的情況。孔子一生學道、求道、聞道、行道,讓天下有道,“篤信善學,守死善道”。其中,信只是結果,有沒有信、信什麼其實並不重要,比這更重要的是學習,並善於學習,為信的確立做準備。故比起信仰的確立和求證來,信念的確立和求證中,增添了更多的理性成分。在這個意義上說,信念應是信仰的進一步發展。
第五,宗教是這個世界的總的綱領,總的理論,應充分重視。我們很容易想到,人們的世界觀由哲學提供。但哲學因其抽象性,其社會影響範圍有限,對科學文化水平不高的大部分人來說,尤其如此。在科學不夠發達的時期或地區,宗教為人們提供世界觀的源泉。目前還不存在包含所有學科在內的科學。所有科技工作者都有其專長和局限,並不存在掌握所有科技的專家學者。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在科技發達的地區或時期,對那些缺乏足夠人文修養的科技工作者而言,科技力量也不是他個人的生產力,而只是外在的、與他的個人生產生活無關的存在物。這時,宗教仍然可以為有宗教需要的人們提供世界觀支持。
第六,宗教的功能,可以慰藉人心,安定情緒,讓人在無可奈何時還能正常生活下去。從積極方面說,有信仰的人有堅信,有期望,有盼頭,因此而有原則,講規矩;有信仰的人組成社會,因為大家有底線,有規矩,或能成為黑暗社會中的一盞明燈,污濁世間的一塊凈土,為人類的延續、人性中的真善美留下一些希望。從消極方面說,對於有信仰的人而言,人生的困難還在那裡,但自以為已經沒有困難了,社會的現實問題並沒有解決,但自以為已經解決,這或者是遺忘,或者是以不解解之。沒有詩和遠方,那就只能“苟且”下去。這也可以說是宗教的一種積極作用。
(作者:陝西省西安市西北大學中國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郵編71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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