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 佛教超越界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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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 佛教超越界限

 

20090328 23:02 打印 已有评论570

 

 

  全人类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

 

如果没有超越界的全球世界伦理,则没有人类的共同生活;[17]

 

 如果没有宗教之间的超越界对话,则没有宗教之间的超越界和平 [18]

  如果没有宗教之间的超越界和平,则没有各国之间的超越界和平; [19]

  宗教超越界和平对话是宗教和谐的基础与建构世界超越界伦理的起点[20]

 

  依全人类生存的需要, 各大型宗教团体以及希冀未来生活于此同一星球之群体世界,应就关于人的生命形成共同哲学伦理的超越界基本共识和准则。在具有新时代的人性意识、生命意识的灵性高度上做出贡献,即对人的基本价值与生命质素的精神信念作出反省,形成共识, 这是全球化与多元化的当代脉动之超越界伦理基本要求,也是当代宗教实践的主要课题 [21]  

 

四、再论佛教诠释学意义上的

佛教圣密宗〝超越界〞诠释学之

〝超越界〞圣密义 

 

 

  超越界是肇源法性[22],是宇宙实相,是宇宙灵性,是宇宙道德,是宇宙意志,是宇宙生命。[23]因此,超越界不能视如客体对在六识的层面去获得认知。其〝真实性〞[24],也不能视如世间法的文字学、修辞学、语言学、历史学、逻辑学那样加以考量。因此所谓的超越界是〝存有的根源〞。在佛教诠释学意义上的〝存有〞,是指肇源法性。肇源法性通过升起大用,显示法性是〝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无所不在〞、〝遍一切处〞。

 

  上述问题的取材考量上,〝持明密教〞[25]及〝梵〞[26],既是意趣颇深的宇宙题材,也是佛教超越界诠释学概念。不论婆罗门教或佛教,两种宗教的教相要典、教法理念都自然相融于〝持明密教〞及〝梵〞,借此探究彼此的教相、事相、戒相、圆相[27],并与之比较,方便而令人兴趣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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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塞外风光表示:
    Firefox Windows Vista
    此超越界是肇源法性[22],是宇宙实相,是宇宙灵性,是宇宙道德,是宇宙意志,是宇宙生命。[23]因此,超越界不能视如客体对象在六识的层面去获得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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